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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

  南宫NG28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众参与公告广西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已基本完成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国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评价结论等进行第二次公告,以便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公告内容如下:

  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1年6月,由南宁振宁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原南宁棉纺织印染总厂破产资产后组建,是目前南宁市唯一的一家大型棉纺织厂。公司现位于南棉路,职工3520人,拥有一分厂、二分厂两个主生产车间。

  2005年10月,公司出于发展需要,拟易地进行搬迁建设。南宁市经济委员会以南经委[2006]第21号文批复《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建设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批复后,由于种种原因,并未正式投产建设。目前国内外市场、产业政策已发生巨大改变,为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原有项目内容需要调整和更新,在不增加用地面积的情况下,公司拟继续搬迁改造锦虹公司原14.7万环锭纺纱锭,新增9.7万环锭纺纱锭,864头进口喷气纺,最终形成24.4万环锭纺纱锭、4万线头进口喷气纺纱的生产规模。与原批复项目相比,规模增加了6.7万环锭纺纱锭,864头进口喷气纺,建筑面积增加了63150m2,拟分3个纺纱生产主厂房。项目实施后将充分利用有效的土地资源并最大化的发挥相关配套设施的效能。

  工程投产后排放的生产废气及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不大。在保持现有公路现状的情况下,工程投产后运输车辆行驶将造成公路沿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总悬浮颗粒物浓度在车辆过往的短时间内浓度超标。一般超标范围为公路两侧60m左右范围内,但区域空气质量不会降级。

  2、水环境:由于项目不属于南宁市中心城区排水规划的范围,为了保护和改善项目纳污水体朝阳溪的水质,配合内河整治工作的开展,本次评价认为,需进一步明确污水处理的目标,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过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后,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朝阳溪,不能通过自然沟渠进入。项目污水由朝阳溪上游流经友爱路段时,进入友爱路现有的截污管网,近期通过截污管网汇至邕江排放,远期至南宁市过江管线全部铺设完毕投入使用后,可通过过江管线进入江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从而减轻废水排放对最终纳污水体——邕江的影响。项目废水不进入朝阳溪城市内河河道,对朝阳溪城市内河基本无影响南宫NG28

  由于项目废水产生量不大,虽然废水排入朝阳溪会对朝阳溪上游水体水质产生一定影响,但影响尚在可承受的范围内,不会使朝阳溪水体水质明显恶化。同时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将项目所在地纳入城市排水规划和内河河道整治范围之内,以使朝阳溪上游水体水质得到有效保护和改善南宫NG28,更好的维持朝阳溪水体水环境功能。

  3、声环境:经预测,拟建项目各厂界昼间预测值均能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但夜间各厂界预测值均有超标。

  4、固体废物:技改后全厂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废棉、废纱和生活垃圾。其中废棉和废纱的产生量为145t/a,全部由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0t/a,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集中处理。本项目固废经采取上述措施处置后对周围环境基本无影响。

  生产过程会产生大量棉尘,《可研》拟通过厂房设计、控制车间内空气参数、车间的空调与通风及除尘系统等措施对棉尘进行控制。《可研》提出的车间除尘措施除尘效果能达到设计要求。对原厂区的空气类比环境监测结果也表明,污染源无组织排放监测结果远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搬迁后,三个分厂均进行生产设备及除尘设备的更新,车间内粉尘浓度也将进一步降低,由此可见,南棉搬迁工程投产后排放的生产废气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与原旧厂区相比,会进一步减小。因此,《可研》提出的除尘措施是有效可行的。

  《可研》提出项目生活污水经地埋式微动力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朝阳溪;空调系统冷却水与雨水合流后直接通过地下管道有组织的外排的废水治理措施。

  本次评价认为,为了保护和改善朝阳溪水体水质,同时配合内河整治工作的开展,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先经沉淀池、化粪池的预处理后,再经过处理能力为60m3/h微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B标准后,才可通过排污管道排入朝阳溪。使用微动力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对项目产生的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处理技术上是可行的,经济上是合理的。

  另外,由于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完全可用于绿化灌溉,本评价建议尽量将项目废水用于厂内绿化灌溉,以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降低项目废水对朝阳溪水体的影响,更好地保护朝阳溪的水环境。

  废棉和废纱的产生量为145t/a,全部由公司回收利用,主要的利用方式为出售给造纸厂作为造纸原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70t/a,由工厂与环卫部门协商清运、集中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方式合理可行。

  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基本合理,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虽然项目的建设及营运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对周围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只要建设单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根据环评报告书的要求南宫NG28,对项目产生的污染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及运营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降至环境可接受程度。在此前提下,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项目建设可行。

  南宁锦虹棉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易地搬迁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最终结论以环境影响报告书为准。

  请您在公告发布后10日内,将您的意见或建议通过来信、来访、发邮件等方式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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