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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南宫NG·28(中国)官方网站202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易成本的实施意见》工作任务清单,统筹推进“抢开局、稳增长”十二项举措落实,组织发放“1+X”首期5亿元消费券;持续抓好已出承接国家和省43条政策、115项政策举措的落地见效,承接落实省“8+4”政策包,迭代优化“1+9”政策体系,2023年1月底前印发“1+9”政策及实施细则,一季度前预兑当年50%政策资金;持续升级“越快兑”平台,切实提高政策的知晓率、便利度、惠及度和满意度;深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最多80天”、低风险小型项目“最多15个工作日”改革,持续推进政务服务2.0建设。

  以我市“1+9”政策体系为基础,统筹各类财政资金,全面承接省“8+4”政策体系,年初安排预算资金279.3亿元。截至12月底,已支出331.38亿元,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围绕融入全省“四港”联动建设,发展公铁联运、海铁联运;加快构建“432”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深入实施“百项千亿”“平台造峰”“消费扩容”等八大行动,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金融保险、检验检测、创意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一地一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培育省级服务型制造企业3家以上,新增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家以上。

  印发实施《绍兴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2023年工作要点》,深入推进市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十百千”工程,服务业增加值增速、创新发展区营收占比、网络零售额增速等晾晒指标均居全省前三位。抓平台集聚,成功创建第三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区5家,居全省第3位;抓项目实施,1-12月市服务业重点建设项目完成投资407.7亿元,投资完成率112.9%;抓主体培育,入围省服务业领军企业8家,全年新增规(限)上服务业企业1014家,居全省第3位。

  迭代“2(2)+6+N”开发区(园区)体系,开展高能级战略平台“比拼”,做大做强四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持续深化“融杭联甬”,纵深推进“四大”建设,推动杭绍临空经济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绍兴片区和义甬舟嵊新临港经济区加快建设,深化萧诸绿色发展先导区建设,打造一批具有绍兴辨识度的硬核成果;开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尽早完成绍兴市城市轨道交通二期建设规划报批工作。

  推动平台高质量发展。滨海新区主要经济指标居全省七大新区前列,临空示范区空间总体规划通过市规管委会议审议;临空智创城、地铁西沙路站TOD等城市设计完成专家预审;编制融杭发展规划,力争到2027年初步实现融杭重点区域与杭州中心城区的同城发展。做好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考评迎检工作,我市绍兴集成电路、滨海新区高端生物医药、上虞先进高分子材料新产业平台分列全省第2、第4、第7名。今年1-12月,我市四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工业总产值2313.9亿元,同比增长13.8%;固定资产投资380.9亿元,同比增长29.3%。

  △市发改委,市轨道交通集团,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

  落实共富改革年度清单,加快缩小“三大差距”,抓实共同富裕4个省级试点,探索形成重大改革成果;聚焦“一老一小”,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建设,启动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高质量完成东西部协作、对口支援、对口合作年度清单,助力结对地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打造山海协作工程升级版,推进山海协作产业园、“产业飞地”和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

  编制印发《绍兴市2023年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工作要点》(绍共富办〔2023〕1号)。开展10个省共富试点季度监测工作,完成第一批、第二批4个省级试点评估工作。围绕市委市政府“人口高质量发展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战略目标,研究提出人口快聚快增、打造“全龄友好”城市品牌的对策建议,形成两篇专报获温、施市长、王涛批示肯定。制定《绍兴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若干举措》,由市委市政府印发实施。牵头8个部门联合印发《绍兴市三孩生育专项支持政策(试行)》。印发《绍兴市普惠性托育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管理。完善“一老一小”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指导新昌县出台全省首个“一老一小”综合体分级分类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推进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助推“幼有善育”“老有康养”重点项目建设,连续三季度获全省五星评定。我市公共服务“七优享”工程首批标志性成果建设情况汇报获时任副省长的王文序批示肯定。推进社区“一老一小”融合服务场景建设,摸排各区、县(市)落地点位。启动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重点聚焦“一老一小”需求,谋划打造“全龄友好”城市。成功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召开全市对口和山海协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年度重点工作清单和指标任务预下达表单;完成市政府代表团赴辽源市对接对口合作工作、赴乐山市对接东西部协作工作、赴衢州对接山海协作工作;完成对口和山海协作相关经费转拨;东西部协作26项指标全部超额完成省下达任务;山海协作4个“产业飞地”共落地17个项目,总投资289.33亿元。

  推进实施《绍兴市统筹推进能源绿色低碳发展和保供稳价工作三年行动方案》,高标准建设能源基础设施网络,保障高峰时段、亚运会期间能源安全供应;印发实施“十四五”能耗双控工作方案和评价考核方案,完成年度能耗双控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氢燃料电池汽车省级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以上双创示范基地、“两业融合”试点、工程研究中心等。

  1-12月,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增加值905.4亿元,同比增长13.2%;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348.2亿元,增长11.7%。起草《2023年绍兴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要点》,承办2023氢能与储能科学技术大会。拨付省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奖补资金(市本级部分),指导各区、县(市)做好资金拨付相关工作;完成省级氢燃料电池汽车省级示范区建设评价调研,推进浙江圆锦烷烃(氢能)综合利用一体化项目建设。2023年新增晶盛机电集成电路大硅片生长及加工设备、天大研究院天然分子合成生物制造、卧龙电驱高速永磁电机直驱系统等3家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经全面摸排,共推送11家试点单位申报省级两业融合试点,目前已参加省级评审会。

  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健全责任体系、优化考核指标、强化结果应用,进一步提升全市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兜牢民生底线,保障民生商品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左右。

  牵头组织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聚焦耕地保护、粮食生产、流通储备等方面,统筹抓好“迎上考”和“对下考”工作。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累计发放基本生活价格补贴714.9万元,惠及11.66万人次。全年重要民生商品供应充足,价格总体稳定。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持续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持续推进存量资产盘活、政府基金预算、政府债券争取三个600亿元工作,加大隐性债务化解力度,推动有条件地区实现存量隐性债务基本清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按省要求有序推进统一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改革;加强办公用房规范化管理,推进“筑采云”国家级试点工作。

  常态化巩固提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成效,进一步深化“1+4+X”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机制,启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字化应用建设,积极培育提炼具有绍兴地方特色的转化典型示范案例。

  制定实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实施方案》,今年9月我市被纳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省级储备库名单。在实现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实现全覆盖基础上,越城区创建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我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率达71.4%(含地级市),比例排名全省第三。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原则,基本完成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数字化应用建设,生态驾驶舱、数智创建、生态足迹地图、数字化展馆、扛旗争先大赛拼等模块进入试运行。

  深化“五水共治”,落实不稳定达标断面“一点一策”,省控断面Ⅲ类及以上水质比例94%以上;新建河湖生态缓冲带50公里以上,县控及以上水质断面Ⅰ-Ⅲ类水比例和功能区达标率均为100%,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力争夺取治水“大禹鼎”。

  发布10月份绍兴市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市级),发布三季度绍兴市城镇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报告(县级)。

  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巩固深化治气“一点一策”精细管控,补齐工业VOCs治理、移动源排气防治、施工扬尘和露天焚烧管控等领域短板,加快“浙里蓝天”数字化平台建设,全力打好臭氧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市PM2.5平均浓度低于28微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高于90%。

  2023年我市PM2.5年均浓度为30(30.3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7,省内排名提升2位,达到历史最优位次;空气质量优良率88.8%,同比提升4.4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全省第2。上虞区空气质量优良率改善幅度列全省90个县级城市第1,新昌县PM2.5浓度改善率全市第1、全省第6。

  落实全省蓝色海湾整治行动任务,推进杭州湾区域海域海岸生态修复;启动曹娥江、浦阳江主干流和重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评价,探索推进水生态治理修复,高标准完成各区、县(市)修复试点任务,建立健全蓝藻事前事中事后防控工作体系;落实土壤污染专业评估,推进重点项目治理修复,提升受污染土壤安全利用率。

  推进《绍兴市主要入海河流(溪闸)总氮、总磷浓度控制计划(2023—2025年)》等各项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完成曹娥江、浦阳江主干流和重要支流水生态健康评价。

  深化环保助推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和印染化工企业减污降碳改造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改革,深化推广上虞区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省级试点;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废物循环化利用“绿岛”建设,确保危废填埋比例控制在25%以内;落实碳达峰政策制度体系与行动方案,实行重点企业碳报告制度,推进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确保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核算,累计争创省低(零)碳乡镇(街道)10个以上、低(零)碳村(社区)100个以上,力争新增全省低碳试点县1个以上。

  全面推进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创建工作,新增城市试点1个为绍兴市,新增园区试点5个,标杆项目16个。同时杭州湾上虞经开区作为第一批减污降碳协同试点通过三年试点工作,发布1个特色指标体系,实施2项重要举措,出台3套制度政策,总结4组实践案例,完成5大协同降碳任务,获得省生态环境厅评估A级。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指数前三季度指数96.9,高于2022年得分。2.按要求填报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明确填报时间及填报要求,严格审核项目,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3.切实督促发电行业等重点排放行业做好配额清缴履约工作,其中振电因处于破产重组流程中无法完成清缴工作,其余14家热电企业均完成清缴。4.持续推进低(零)碳试点示范建设,累计创建低碳乡镇(街道)16个,低(零)碳村(社区)共111个,超额完成十四五“10个乡镇、100个村”目标。做好第一批省级试点评估,山下湖镇获评A级,形成绍兴市第一批省级低(零)碳村十大案例。

  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大力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截至2023年12月底,已成功创建各类“无废细胞”487个,超额完成省定任务200个。

  《印发2023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通知》,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责任清单,定期督促指导重点减排工程,目前计划表中减排项目已完成,目前正按要求有序上报减排项目,严格审核,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应急管理局,越城区政府,柯桥区政府,上虞区政府,诸暨市政府,嵊州市政府,新昌县政府

  推进生态环境问题督察整改,抓实“重大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清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等问题整改工作;整合企业环保员、环境网格员和环保志愿者组织力量,系统提升生态环境全量问题发现能力。

  各项中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按序时推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我市13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

  全力争创省级双拥模范城,确保实现“八连冠”;力争推进“枫桥式”“双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力争实现乡镇级创建命名省“枫桥式”覆盖率达80%以上,创建命名市“双示范型”村社服务站18家;推进退役军人学院、创业园、实训基地、服务站和就业创业促进会“五位一体”建设。

  1. 做好省双拥模范考评组来绍考评相关工作,组织召开汇报会和反馈会,推荐上报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及双拥模范城(区、县),按规定公示后向省双拥领导小组进行上报,并按要求制订双拥模范城创建整改提升方案,全面完成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7月28日成功举办绍兴市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暨绍兴市双拥模范发布会。与市新闻传媒中心、绍兴军分区工作处联合在《绍兴日报·新周刊》发布纪念延安双拥运动80周年特刊,共计8个版面,我市双拥特色亮点做法在《新时代中国双拥》多篇刊载。

  2.召开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现场观摩暨工作推进会;完成村级服务站“双示范型”创建标准制定,并建立完善乡镇级服务站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完成创建成效“回头看”,共抽查服务站150家;印发“枫桥式”“双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建相关通知,成功创建18家全市“双示范型”村(社区)服务站,并完成奖补资金拨付,成功创建全省“枫桥式”服务站31家(其中企业延伸建站2家),乡镇级创建命名覆盖率达83%。

  3.组织开展2个数智专业退役军人职业技能“订单式”培训,17场线上、线下就业专场招聘等活动,帮助企业招贤纳才,为企业输送优秀退役军人440名;组织做好全市743名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接收工作,召开秋季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返乡欢迎式暨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指导各区、县(市)做好“退役一件事”联办、全员适应性培训;协同市税务局走访部分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完成“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政策服务月”活动。全市共50余户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个体工商户享受税收减免金额超15万元,全市500余家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享受税收减免金额超600万元;印发《绍兴市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城市社区优先招录(聘)退役军人就业的意见》,进一步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力度;开展“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创业导师”师徒结对、“创业兵锋”沙龙讲座等,成功孵化1名退役军人入选“全国退役军人创业光荣榜”(全省仅2名),组织开展3次沙龙讲座;打造完成浙江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军人服务站,并实体化运行,市退役军人学院“五位一体”建设工作受到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协同市退役军人创业园完成部分军创企业年度考核、新入驻企业验收;完成市属部分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大学生退役士兵工作,23名退役军人正式上岗。

  落实《绍兴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完成退役军人及随军随调家属年度安置任务;开展信访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化解重复访和信访积案20件以上;完成深入推行退役军人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保障模式,深化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应用,做实做细“一件事”办理、兵呼我为、崇军优待等高频场景,加大“军人e家”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年访问量突破“300万+”。

  1. 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绍兴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的通知》,根据市府办文件精神,2023年1月4日,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印发《绍兴市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基本优待目录清单》,并全面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和国有景点的优待措施。12月27日正式实施公交和文旅提质扩面优待政策。绍兴户籍退役军人和常住绍兴的非绍兴籍退役军人可免费乘坐公交和轨道交通,免费游览国有景区。

  2.全面完成2023年省下达的全市团级正职及以下转业军官、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转业军官随调家属移交安置任务。完成全市转业军官岗前培训。

  3. 制定信访件接转办理工作制度,并建立局领导和处室负责人定期到服务中心接访机制,进一步规范办理、提升办理质效。

  4. 制定出台2023年度“军人e家”场景应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指导督促市县乡村四级全面应用;持续迭代升级“军人e家”系统,建立军创企业、未就业人员、困难人员等数据库,推广老兵专属公交码、崇军优待、红色阵地等多个高频场景;完成老系统信创改造并切换上线;协同完成老兵地铁免费码开发工作;1-12月,开展事项办理和各类服务1.3万余件,好评率98%以上,访问量突破1000万人次。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责任制,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低于0.007,火灾起数同比下降10%,每百万人单位火灾事故死亡率低于0.95%;深化化工园区整治提升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整治,建立“有限空间安全监管平台”,提升有限空间事故防控数字化水平。

  全市共发生火灾2651起(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刑事放火除外),无人员伤亡。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下降15.14%、100.00%,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

  全市化工园区均完成既定任务,上虞区化工园区制定劳密企业宿舍搬迁方案,着手启动宿舍搬迁。滨海新区加快成立园区监管机构。柯桥、嵊州、新昌化工园区按整治方案时间进度推进。

  全市印染企业171家,已完成全覆盖检查,累计发现问题隐患5243条,已完成整改5223条,污水处理区域全部实现物理隔离,拆除或弃用违建污水池(罐)170个,12家企业实施停产整改、查处违法行为79起,罚款共计918.62万元。柯桥区印染行业安全生产“固本提质”攻坚整治的70条措施已按期完成。柯桥区利用印染企业污水处理区域视频监控和有毒气体监测,委托第三方落实专人进行巡检,印染企业均已完成污水池硬隔离,地下池进行加盖上锁,共安装视频监控1855路,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847个;19家酿酒等食品企业完成有限空间(酒池等)视频监控,相关数据信号已接入柯桥区安全监管平台。依托“省工业企业安全在线家涉及有限空间的工贸企业警示牌、应急演练视频、作业审批等8项电子台账上传。依托印染企业安全互助联盟,分片区组织应急演练,对污水处理现场作业人员开展培训,累计培训2805人。

  深化推进基层应急和消防力量一体化规范化发展,落地执行基层应急和消防安全管理“四大体系”;推进“快响直达”应急救援网建设,按照“全域覆盖、一年建成”总体目标,新(改)建救援站点52个,新配置一批高精尖车辆装备,实现全市103个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消防救援站全覆盖。

  目前站点建设整体进度完成率100%(已建成救援站点52个);全市103个乡镇(街道)站点覆盖率为100%,其中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诸暨市、嵊州市已建设完成;同步提档升级全市应急救援装备1357件,同步提档升级全市应急救援车辆70辆,完成率分别为100%和100%。

  压实防汛防台抗旱责任,充分发挥指挥部令、应急指挥、会商研判、抢险救援、灾情险情报送、工作组组派统筹、复盘评估、数据信息共享等八项工作制度以及“八张风险清单”动态研判机制作用,统筹做好梅汛期、台汛期等重点时段以及局地强降雨等极端天气防范应对工作;推进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自然灾害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GDP比例控制在0.8%以内。

  防汛防台抗旱工作方面,8月份以来,应对强对流天气11次,发布红色预警6次,橙色预警40次,均启动短临预警响应。加强极端天气短临预警叫应做好人员转移工作,红橙高级别预警市县两级防指办开展联合值班值守,发布红色预警后,督促区县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到岗部署,橙色预警区县市应急、气象、水利、自然资源主要负责人到岗部署,并严格落实“135”叫应机制,即在1分钟内做好视频连线分钟内值班领导视频应答。认线号台风,形成评估报告。积极关注9号台风、11号台风动态,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研判。组织召开9号台风防御会商会,部署制定防御工作方案。

  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方面,下达规范化建设任务指标,2023年度区、县(市)乡镇规范化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深入实施融资畅通工程,加大对先进制造业、科技创新企业、小微企业、“三农”领域支持力度,全年存增速≥10%,增速≥11%,制造业中长期增速≥12%;持续推进绍兴银行股权治理。

  1-12月存月均增速18.73%(全省第3位)。其中,存款月均增速18.26%(全省第3位),月均增速19.19%(全省第4位)。12月末,制造业中长期同比增35.38%,高于平均增速。

  推进实施《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绍兴市上市公司引领高质量发展政策》,深入实施“凤凰行动”2.0版,实现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确保2023年新增上市(过会)公司6家,新增股份公司120家。

  截至12月份,新增上市(过会)企业9家,新增辅导企业10家,新增报会企业7家。新增股份公司148家。

  完善金融支撑体系,上线运行绍兴科技金融平台,提升“贷、担、险、投、板”五位一体人才金融服务;扩大数字人民币特色场景应用,推进“越信融”平台迭代升级;完成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改革,全年政府性融资担保余额160亿元。

  推广绍兴市科技金融平台,累计为248家企业提供了数字授信服务,共授信11.74亿元。全力推进“五位一体”人才金融服务,截止12月末,全市人才创业企业余额70亿元。12月末,政府性融资担保在保余额175.9亿元

  深化“7+1”防风险工作机制,做好重点企业纾困帮扶,银行不良率控制在合理区间;持续开展非法金融活动规范整治,加大宣传和整治力度,提升非法金融专项整治实效。

  12月末,全市不良率、关注率分别为0.54%和0.67%,较年初分别下降0.08和0.09个百分点,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持续做好“重大审计问题清单”,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以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监督为抓手,修订完善《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持续擦亮审计“三服务”品牌。

  5月,以市政府名义修订出台《绍兴市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的;同时,大力开展学习宣传,在《绍兴日报》等主流媒体发表贯彻文章9篇次。市审计局根据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3种类型,通过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3种方式,重点围绕全省审计工作报告涉及问题、全市审计工作报告问题整改,加强全量问题归集,强化源头管理、注重协调指导、加强跟踪督促、深化督查督办,加大问题整改力度,截至12月底,按期完成94个多跨疑难问题整改销号。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分层分类推进13个“一件事一次办”在市、县、镇政务服务平台全覆盖,扎实推进新增22项“跨省通办”事项落地;全面实施《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开展招投标市场专项整治,加强招投标集中监管,建设全市域一体化交易市场。

  1.出台“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贯彻落实通知,组织13个部门召开“一件事一次办”“跨省通办”工作会议;开展政务服务综合性自助服务机“跨省通办”改造升级。

  4.“越省心”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线运行,结合线下帮系统,为企业提供线.加强招投标集中监管,印发《绍兴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办法》,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6.起草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全市招投标领域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做好招投标大数据归集共享。

  夯实统计基层基础,持续推动统计网格化管理;定期分析研究统计指标,开展重大社情专项调查,强化对经济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和社会领域感知情况的统计调查和分析研究,精准研判绍兴经济社会发展趋势;稳步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确保真实准确反映市情市力。

  全面推进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确保地区生产总值增速居全省七大新区前列;加快推进马海“绍芯谷”建设,全力落实“一企一策”更新模式,形成一批标志性成果;做大做强集成电路、高端生物医药两大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争取列入省级415x特色产业群核心区,推进钠电及新能源装备“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申报;纵深推进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建设,打造具有滨海新区辨识度的人才改革金名片。

  1.2023年1-12月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6%,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6%,核心区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8%,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2.0%。202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24.08亿元,同比增长8.2%,位于全省七大新区首位。

  2.“绍芯谷”城市客厅布展项目、马海1号片区环境综合整治提升一期、产业社区1-2微更新改造及配套一期3个工程完工。截至2023年底,马海片区累计引进产业项目10个。

  3.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两大省级“万亩千亿”新产业平台2022年度综合考评列全省第二、第四;绍兴滨海新区集成电路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产业集群成功列入省级415x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印发《绍兴滨海新区钠离子电池及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4.加大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迭代升级,举办绍兴滨海新区重点人才企业(项目)路演活动、2023氢能与储能科学技术大会等各类活动8场;推动滨海新区人才改革试验区特色政策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全年累计认定“双聘制”人才26人,法人举荐、重大招商项目推荐、青年科学家等人才37人。

  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工作成果,出台实施《关于进一步鼓励促进民办教育健康规范发展的实施意见》2.0版。

  落实体教融合“新十条”,结合教育“双减”,持续完善体制共融、赛事共办、特色共创、体校共建、资源共享新机制,全年创建市级体育传统特色学校100所。

  1.绍兴市体教融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绍兴市进一步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十条意见》任务清单的通知 2.关于命名2023-2026周期绍兴市市队县(校)办项目单位和竞技体育业余训练点的通知

  3.绍兴市普通高中体育重点特色项目 招生方案(试行) 4.关于公布绍兴市普通高中体育重点特色项目试点学校名单的通知 5.关于公布 2023 年“棒垒球运动进校园”试点

  学校名单的通知 6. 关于做好中小学校体育场地(馆)恢复向社会开放工作的通知 7. 关于公布绍兴市体育传统特色学校名单的通知8.关于公布绍兴市第六届中学生军体运动会

  谋划实施全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全社会R&D经费占GDP比重达3.1%左右,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占营业收入比重达3.85%以上。

  1.实施全市“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目前已公布、可晾晒的13个指标中,我市全面完成既定目标任务,3个指标位居前3位,9个指标位居全省前50%。全力抓好新建项目开工、在建项目投资完成率提升工作,1-12月,13个“3”高地重大创新平台项目中(其中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3个、研究院和研发中心4个、类孵化器6个),年度计划投资完成率173.7%,全省第4位,新建项目开工率100%。

  2.深入实施《绍兴市全社会研发投入三年攻坚行动计划》,2023年预计全社会R&D 经费占GDP比重达3.1%左右;1-12月,全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支出占营收比重为4.1%,全省第1位。

  出台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培育高新技术企业35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800家以上,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提高至61.8%。

  1.加快推进科技企业“双倍增”行动,制定印发《绍兴市高质量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专家评审374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新增1340家。

  2.加快推动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1-12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4.5%,同比提高2.97个百分点。

  探索推进“三位一体、四链融合”机制改革,出台实施《绍兴市“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建设“绍兴·创谱”应用,打造四链融合信息共享平台。

  出台《绍兴市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建设方案》,率先谋划“六个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十大试点”“六张清单”工作路径,市委、市政府高规格召开教育科技人才“三位一体”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创建大会,列入全省创新深化唯一的综合试点,相关做法入选省创改开简报首次刊发的地方最佳实践,并在中组部《组工信息》刊发。建设“绍兴·创谱”应用,全国率先发布“四链融合”指数,打造“四链融合”综合服务平台。

  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实施50个以上重点产业技术攻关项目,力争取得15项以上进口替代成果。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完成技术合同交易额150亿元以上。

  1.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坚,实施省、市产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125项,实现进口替代成果30项。

  2.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1-12月,我市完成技术交易额629.82亿元,年度目标完成率422.7%,全省第3位。

  实施科创走廊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十大创新基地、十大创新设施建设,完成“百项千亿”重点项目投资250亿元。

  提升科创走廊影响力和驱动力。实施科创走廊建设新三年建设专项行动,加快六大科技城、十大创新基地、十大创新设施建设,实施标志性工程10项、重点建设项目93项,年度计划投资316.7亿元,截至12月,已完成投资372.2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17.5%。

  推动研究院强基提能造峰。修订共建研究院综合绩效评价办法,出台共建研究院承担横向科研项目专项扶持政策;推动绍兴市通越宽禁带半导体研究院等一批高能级创新载体落地建设。

  推动研究院强基提能造峰。修订完善共建研究院绩效评价办法,出台共建研究院建设管理办法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持续做强做大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天津大学、上海大学等标杆性研究院,制定共建研究院承担横向科研项目扶持政策;推动创新载体落地建设,举办“浙里好成果”走进绍兴暨环杭州湾创新联盟成果展示交流等活动,绍兴市通越宽禁带半导体研究院已引进博士或副高及以上高层次人才10名,1项研究成果入选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电子信息领域“科创中国”先导技术榜单。

  高水平建设绍芯集成电路、鉴湖现代纺织、曹娥江新材料、浣江航空航天等实验室;新增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50家,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5家以上;新引进和培育国家、省级各类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50个以上。

  1.推动绍芯实验室、省现代纺织技术创新中心(鉴湖实验室)、浣江实验室等列入2023年省扩大有效投资“千项万亿”重大项目。

  2.全市新增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110家,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8家。

  3.推进标志性产业链院士级领军人才团队全覆盖。入选科技部国家引才计划30人(全国同类城市第1、全省第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海外优青人才入选2人(全省第3),入选省政府西湖友谊奖6人(全省第3),入选国家特支计划科技领军人才3人(全省第4);入选省海外工程师45人(全省第2);入选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5个,全省第3位;预计入选省引才计划40人。

  高水平建设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品安全满意度测评85分以上;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5%以上;新创省放心农贸市场32家,总数达125家,全市覆盖率超70%;创建四星级农贸市场6家。

  在全市下上的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国创现场评审验收,相关工作得到专家组充分肯定。6月份赴北京参加示范引领项目答辩,并取得较好成绩。顺利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验收。以“全域宣传”为载体,协力构建多元共治格局。8月份完成基层四星级食安办验收并公示。8月份开展“厨鑫杯”烹饪职业技能竞赛暨首届乡厨技能比武。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宣传培训活动。9月14日第三批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名单公布,绍兴在列。11月,绍兴市被命名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城市创建,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件,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150亿元以上。

  完成修订《加快科技创新若干政策》及细则,并在越快兑平台上完成政策上线月底,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15.4件,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为224亿元。

  推进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平竞争审查重大政策措施会审试点、公平竞争指数试点,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公平竞争指数试点长三角地区推广交流会在绍举行,试点成果获市场监管总局充分肯定,受到长三角各省市市场监管反垄断部门负责人的高度认可。

  实施先进制造业优质优品发展行动计划,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加快建设以集成电路产业为代表的“4+3+2”全产业检测服务平台。培育“品字标”企业30家以上,新增“品字标浙江制造”标准45项以上。

  截至12月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累计实现服务企业服务企业1879家(去重),总服务4016次;累计培育“品字标”企业84家。

  截至目前,围绕集成电路、现代纺织、绿色化工、金属加工等产业,完成计量标准《铠装热电偶校准装置》《电位滴定仪检定装置》《离子计检定装置》3个计量标准通过考核取得证书,《钳形接地电阻仪检定装置》完成考核准备工作;完成集成电路领域第二批6个新建计量标准申报工作,《数字式压力表检定装置》已完成现场考核。

  完成CNAS、国家CMA、省CMA三合一现场评审,纺织、化工、金属材料领域新建项目通过评审60项;

  与古越龙山绍兴酒有限公司签订创新券使用协议5项;与嵊州市局联合举办“火种计划”中药人才培养培训班一次,组织全市中药鉴定人才比武一次;

  完成行业标准《铜及铜合金带材弹性弯曲极限试验方法》和《铜及铜合金带箔材弯曲试验方法》的预审;

  开展电梯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全市“智慧电梯”累计安装数达18000台;迭代升级96333电梯应急救援处置平台;对全市使用时间超过15年的老旧小区住宅电梯进行风险评估并对问题隐患闭环整改;推广电梯“保险+服务”等创新模式,保险覆盖率达75%以上。

  截止12月底,完成“智慧电梯”累计安装接入数21895以上;持续推进电梯“保险+服务”创新模式,完成保险覆盖率达78%以上。

  扎实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占市场主体比重达8%以上,国家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100%。

  扎实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网络交易经营者数量占市场主体比重达15%以上,国家网络交易平台网络交易经营者主体身份信息认领处置率达100%。

  新引进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90个,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75个(其中50亿元以上12个,100亿元以上5个);签约引进项目两年落地率75%以上;实际利用外资10.6亿美元,列入国家和省重大外资项目15个以上。

  新引进5亿元以上制造业项目105个,10亿元以上产业项目85个(其中50亿元以上15个,100亿元以上7个);签约引进项目两年落地率86.8%;预计实际利用外资9.85亿美元(系统录入数),列入省重大外资项目15个

  筹划组建招商集团(公司)、市级招商母基金、境外招商引才工作站(商务代表处),争取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编制头部企业“龙马计划”三年招引行动方案。

  投资发展公司已完成组建并开始运营。市级招商母基金根据市领导要求,具体基金组建方案需再做研究,正在探索与市产业基金协同招商。驻德国、日本、新加坡商务代表处已揭牌,市级已明确第一批共12家国际化招商合伙人和国际化招商联盟单位。省政府已批复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龙马计划”三年招引行动方案已完成方案编制工作,并已移交投资发展公司

  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共享需求满足率维持99%以上,政务云平台可靠性维持99.95%以上,新建应用统一组件利用率维持90%以上,一网通办率达到90%。

  大数据领域地方标准《政务高频数据元构建规范》正式印发。完成省级资源配置预警试点建设。组织参加全省公共数据创新利用大赛并获得省级二等奖。数据共享满足率达99.4%。政务云平台稳定性长期保持99.95%以上。

  持续谋划双方智慧交通领域合作方案,迭代更新合作协议。百度无人驾驶绍兴系列合作项目已签约,智驾基地项目开始装修,百度研发大厦开始设计,产业园项目与上虞区正在进一步对接

  新增来浙城镇就业9.5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建成运营零工市场18家,开发公益性岗位500个,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10000名。新增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5家,扶持创业2200人、带动就业6600人。

  12月,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今年以来,建成运营零工市场19家,新增创业孵化示范基地16家。

  新增就业大学生14万名,其中博士研究生500名;新建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8家,引进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120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1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2万名。

  1-12月,累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20.39万人次,新增高技能人才3.07万人。新建省级博士后工作站18家,引进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204名。

  出台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举办第五届绍兴人力资源发展大会,引进培育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0家,全年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达到140亿元。

  2022年度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营收达到114亿元。2023年,全市新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51家。

  推进基层人社治理现代化,成立镇街根治欠薪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安薪”镇街创建。强化欠薪隐患治理,全年欠薪案件数量、信访总量、重复访数量、行政争议数量均下降10%,不发生影响重大的涉稳事件。

  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提标扩面,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以上,积极扩大新业态从业人员参保,年新增新业态参保2000人。

  实施“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完成当年目标任务。扎实推进52个重大文旅项目,当年实现投资280亿元。全市接待游客2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390亿元,均同比增长10%以上。

  1.文旅深度融合工程已印发《实施方案》《工作要点》,成立工作专班,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并两获省政府考评“五星”。

  2.“若耶·铜谷小镇”“兰亭国学文化研学”等197个重点项目完成投资410.17亿元,超额完成年度任务。越剧博物馆、北纬30度馆、孑民图书馆、古城北大门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用,成为绍兴文旅高质量发展新的增长极。

  3.全市全年共接待游客6945.8万人次,同比增长23.66%;实现旅游总收入453亿元,同比增长12.5%。

  加快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举办“爱绍兴·游绍兴”主题旅游年等活动,完成“五百五千”工程当年任务。

  1.持续推动全国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建设,发放“文旅一体消费券”3000万,围绕“爱绍兴 游绍兴”主题,先后开展“越都宋韵·缤纷四季”“春暖花开 相约浙里”2023全省文旅消费季(春季)启动仪式”“5·19中国旅游日”“金秋有你嗨翻浙里”2023全省文化和旅游消费季(秋季)等消费促进活动。

  2.绍兴“夜鲁镇”景区获评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柯桥古镇、迎恩门风情水街入选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雪花民宿获评国家甲级民宿。

  3.完成14家省级美食体验店复评自查工作,新认定市级美食体验(示范、旗舰)店35家,推荐19家申报省级“百县千碗”美食体验(示范、旗舰)店,“百县千碗”农都美食长廊“绍兴馆”开馆。

  创排舞台艺术剧目5部,建设浙江文化标识培育项目8个,开放、提升名人故居12家,打造非遗门店(形象门店)60家。

  1.已创排越剧《陆文龙》(青春版)、《孟丽君》等舞台艺术剧目11部,《美哉古越》亮相杭州第19届亚运会开幕式。

  新增“15分钟品质文化圈”300个、文化驿站10个、城市书房20家、乡村博物馆30家。打造“文艺赋美”示范点20个,全年常态化演出不少于300场。举办基层文艺演出、群众文化活动1000场。

  1.完成365个“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10个文化驿站、20家城市书房、30家乡村博物馆建设任务。

  3.完成送戏下乡2354场、送书下乡30.69万册、送展览/讲座下乡2681场、文化走亲135场。

  打造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城市,举办2022中国研学旅行发展报告绍兴发布研讨活动,精心培育10个具有绍兴辨识度的特色研学基地、营地。

  1.成功举办“中国研学旅行发展报告绍兴发布”活动,荣获“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标杆城市”,《浙江绍兴积极探索研学旅行高质量发展路径》被文旅部以《情况通报》形式专报刊发,《绍兴打造成为“中国研学旅行目的地·标杆城市”》入选全省“八八战略”实施20周年典型文旅案例。

  2.围绕鲁迅文化、大禹文化、书法文化、黄酒文化、青瓷文化、诗路文化、古越文化等绍兴优势文教旅资源,培育兰亭书法研学旅行营地、大禹文化研学旅行营地、东方山水营地等10个具有绍兴辨识度的研学旅游基地

  推动绍兴文旅国际化,举办“亚运城市”国际文旅推广系列活动、“大师对话”十周年系列活动,做强“大师对话”“同上一堂课”国际人文交流品牌。

  1.推进绍兴文旅国际化。成功举办绍兴文旅国际化推广暨大师对线中日韩同上一堂课”活动,并先后在日本东京、泰国曼谷、香港等地开展绍兴文旅资源宣传推介。

  2.7月18日,在杭州举办“名城绍兴·喜迎亚运”文旅主题年启动仪式,发布“十大精品游戏”“十大主题活动”,开通“绍兴文旅地铁专列”,并先后在长三角、珠三角等主要客源地开展宣传推介,掀起“绍兴文旅风”。

  协同推进宋六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完成宋六陵考古发掘1500平方米,推进亭山、南山等越文化遗址发掘,支持小黄山遗址参与“上山遗址群”申遗。出台“博物馆之城”建设实施意见。

  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措施,提升救治能力,筑牢免疫屏障,加强常态化监测,坚决“保健康、防重症”。

  2.组织全市医疗机构所有医护人员开展登革热、猴痘防治培训,提高各部门及市民的登革热、发热伴、疟疾、猴痘等防控知识知晓率。

  健康浙江考核继续保持“满堂红”,稳步推进健康影响评价工作。常态化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建设成果,健康县区实现全覆盖。

  完成居民健康素养现场调查监测工作;完成市区病媒生物防制第四次效果评估,已布置市区18-20集中开展秋季灭鼠工作;完成亚运病媒保障工作;启动浙江省健康促进学校(银牌)市级考评;完成省级除四害村推荐工作;完成环境卫生整治优秀案例、健康促进医院、学校省级样板报送;完成健康知识普及行动三年实施方案修订工作;指导嵊州市和新昌县做好健康县区省级评估准备。

  制定出台支持绍兴市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开展公立医院“国考”进位晋级三年行动。建优高水平县级医院,深化省中医药综合改革先行市创建,打造中医药特色文化一条街。

  进一步修订完善《支持绍兴市人民医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代拟稿)》。抓实县级医院提档升级,新增县级医院2家。落实《绍兴市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完成首批绍兴市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遴选。

  争创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实施“放心托安心育”普惠服务提升工程,新建公办托育机构(驿站)100家,在全市65个未来社区、现代社区实现托育服务全覆盖,等级托育机构达到60%以上,新增托位2700个,其中普惠托位1620个,托位数达每千人4个。新建重症救治病房(ICU)床位150张以上,为12万人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为11万人以上高危人群开展大肠癌筛查。

  继续推进社区、幼儿园、用人单位办托,进一步扩大普惠托位供给,督促区、县(市)加快完成省民生实事“婴幼儿托育”工程。截至目前,千人托位数达到4.32个。新建公办托育机构(驿站)112家,65个未来社区、现代社区覆盖托育机构(驿站),新增托位3537个,经两轮托育机构等级评定后,共46家托育机构被评为等级机构。重症救治病房(ICU)床位150张以上、为12万人以上老年人免费接种流感疫苗、为11万人以上高危人群开展大肠癌筛查均已完成。

  浙江省人民医院绍兴医院成功获批第五批国家区域医疗中心项目。邵逸夫绍兴院区完成形象进度至85%,完成年度投资92500万;浙二医院绍兴院区完成形象进度至20%,完成年度投资91079万;省人绍兴院区(一期)完成形象进度至100%,完成年度投资30463万;国科大绍兴院区完成形象进度至40%,完成年度投资92661

  夯实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快推进“村医网底”建设,新建规范化村卫生室(服务站)40个以上,村卫生室规范化率达到85%以上。在乡镇卫生院建设标准化急救点20个,每个站点配置1辆救护车,培训基层院前急救岗位人员200人。

  2023年我市新(改、扩)建规范化村级医疗机构任务数40个,已完成49个,年度任务完成率122.5%。完成站点建设21个,完成救护车辆配置21辆,培训基层院前急救岗位人员210名,完成进度均为105%。

  加强国际友城“三个一批”工作,举办与日本南砺市芦原市结好40周年活动,争取新结友城1个以上。

  6月20日下午,由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绍兴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领保护航闯天下”2023海外领事保护宣传进市场(绍兴)活动在我市举行。

  利用团组出访、领保宣传等契机,第一时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宣讲,扩大条例知晓率。

  做好亚运筹备各项工作,高质量举办亚运赛事,全面完成亚运城市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系统策划亚运主题宣传,加强亚运遗产利用,争取更多绍兴元素融入亚运重要场景。

  认真贯彻习总关于体育场馆建设利用的指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高水平建设体育强市的部署要求,实现我市亚运场馆可持续发展,助推绍兴国际赛会目的地城市建设,为谱写新时代“胆剑篇”,勇闯现代化新路子贡献体育力量。完成亚运档案收集归档。

  健全多层次医保体系,完善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办法,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落实省构建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成立跨部门工作专班,抓好年度工作清单落实。优化“浙里惠民保·越惠保”产品,投保率70%以上,赔付率90%以上,续保率70%以上。门诊慢特病跨省直接结算联网医药机构达到40家。

  12月份,户籍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9%以上。落实省构建因病致贫返贫防范长效机制,截至11月我市困难群众医疗费用综合保障率提高到86.22%。会同市级部门开展越惠保参保发动工作,截至11月30日,2023年度全市“越惠保”合计赔付23917.43万元,赔付人次400305次,赔付人数72907人,赔付率73.92%。继续做好跨省异地联网结算及跨省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扩面工作,我市开通门诊慢特病联网结算医疗机构211家。

  全市域推行“枫桥式”医保基层治理新模式,在全市范围内培育不少于12个“枫桥式”医保服务示范点。开展国家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试点工作,深化欺保专项整治,严格执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

  已建成18家“枫桥式”医保服务驿站,继续做好国家医保基金举报线索处理试点,截止目前,两定机构监督检查覆盖率92%。指导完成第二批耗材带量采购续约工作。

  完成“救在身边”生命急救线建设工程当年任务,构建完善“枫桥式”应急救援体系。高水平推进应急救护工作,当年新增应急救护持证人数达到户籍人口的0.9%,普及率达到4%。

  贯彻落实“浙里康养”要求,实施《绍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探索成立“绍兴市养老服务人才中心”,建设(升级)3个县域“一老一小”服务综合体和20家示范引领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乐龄中心”),完成103个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智能终端配置,新增认知障碍照护床位800张,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680人。

  完成130个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配置智能服务终端,提前超额26.21%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床位1005张,提前超额25.63%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997人,提前超额46.62%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

  稳步提高低保标准,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200元以上;特困供养人员按不低于上年度城镇居民消费支出50%(市区55%)的标准执行;市区(越城区、柯桥区、上虞区)低保边缘对象按不低于低保标准10%发放生活救助金。推进助联体建设,实现县、乡两级全覆盖。

  加快现代社区建设,召开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城乡社区治理现场研讨会,建设星级社区服务综合体25家以上,创建“枫桥式”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10家。

  加快绍兴水网建设,完成《绍兴水网建设规划》编制,推进镜岭水库、三溪水库、安华水库扩容提升等项目,统筹实施海塘安澜、曹娥江及浦阳江固堤、平原高速水路项目,完成年度水利投资60亿元;加快水库山塘治理,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27座,水库安全鉴定12座,改造提升水库配套设施70座,病险山塘整治65座。

  加快绍兴水网建设,完成《绍兴水网建设规划》编制,全市完成水利投资61.6亿元。加快水库山塘治理,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工32座,病险山塘整治完工65座。

  推进农饮水和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完成《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规划(2023—2025年)》编制,完成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改造40处,灌溉设施更新改造180座。

  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改造,印发实施《绍兴市农村供水共富提质规划(2023-2025年)》,完成农村饮用水工程提升改造183处,灌溉设施更新改造项目226座。

  落实河湖长制管理,建设美丽河湖10条以上,完成数字孪生曹娥江试点任务,完成越城区、上虞区省级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上级任务。

  落实河湖长制管理,发布总河长令15个,召开联席会议14次,完成17条美丽河湖建设,以及越城区、上虞区幸福河湖试点县建设任务,完成数字孪生曹娥江试点建设任务。

  强化水资源管理,印发实施《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用水总量控制在19.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

  强化水资源管理,印发《绍兴市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利用总体规划》,柯桥区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主体工程投入运行,用水总量控制在19.25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0%以上。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2平方公里。

  全力保证粮食生产,出台粮食生产补助政策,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6.14万亩,100亩以上集中连片适度规模经营率达到57%以上,完成省定粮油播种面积和产量任务,打造黄酒专用糯稻生产示范基地1万亩以上。

  印发《关于印发关于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绍委农办发〔2023〕2号)、《绍兴市农业农村局等5部门关于切实抓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供工作的通知》(绍市农〔2023〕3号)、《关于印发“非粮化”清理腾退相对连片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农〔2023〕7号)等相关文件。嵊州市三界镇小麦千亩示范方位列浙江省小麦高产竞赛前三位;诸暨市姚江镇早稻“中组237”千亩示范片获浙江省高产竞赛第一名;诸暨伟罗家庭农场种植的“甬优1540”连作晚稻百亩示范方平均亩产高达839.73公斤,高出2020年创建的全省801.79公斤记录37.94公斤,打破了沉寂3年之久的浙江“农业之最”连作晚稻百亩示范方亩产挑战项目新纪录。启动2023年度土地流转奖补申报。在黄酒原产地保护区糯稻种植基地种植黄酒专用糯稻10907.3亩,其中越城7486.3亩、柯桥3421亩。

  全面推进农村宅基地两项试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和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住宅类房屋专项整治),构建全市“六统一”的制度体系,打造宅基地“三权三票”等一批彰显绍兴特色的标志性成果。

  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成果获评省级验收优秀等级。应编198个村庄规划完成率100%。新颁发宅基地“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46223本。全面推广“越宅通”,已与“农房浙建事”“不动产智治”等跨部门系统融合贯通,新审批农民建房4534宗。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项制度全部出台。完成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自评并接受部级实地评估。

  推动农业“双强”,加快建设“两院三项目”,推进3个省级现代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力争建成省级现代农业园区1家,新增省级数字农业工厂9个、省级未来农场(牧场)1个。

  敏实项目2023年完成1207亩农田提升建设,种植糯稻2248亩,早稻771亩,小麦1039.34亩、油菜209.13亩。诸暨市清湖控股集团、柯桥区科盛生态农业新认定为省级未来农场,越城区辉达生态养殖等12家主体新认为为省级数字农业工厂。

  全市321个和美乡村达标村和31个精品村计划投入项目813个,涉及资金15.4亿元,已经全部完成。37个省级未来乡村调整后计划总投资9.19亿元,计划总项目为290个,已全部完成。经验收,全市共建成和美乡村达标村321个,市级未来乡村42个,推荐省级未来乡村35个。

  推动农民农村共同富裕,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2%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占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例达到48%;全面巩固行政村年经营性收入50万元以上,年经营性收入8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上行政村占比分别达到50%、35%以上。

  12月18日,组织召开全市农民增收共富和低收入农户保障工作会议。完成村集体经济消薄竞争性项目奖补兑现,参与4个抱团项目的100个相对薄弱村,获奖补资金1500万元。

  打造国内清洁城市,全面实施“410行动”,试行城市治理有奖举报制度,创成城市精细管理示范区不少于城市建成区的5%,高标区不少于15%,标准区不少于30%。

  扎实推进打造清洁城市“410行动”,实行“日巡查、周简报、双月会、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市政府主要领导13次专题研究部署,18次亲自带队开展暗访检查;全市城市管理养护经费增加7.21亿,增长54.37%。全面完成年初计划的城市功能完善项目272个;创建清洁城市道路、最清洁河湖、最清洁旅游景点、最清洁公厕等10类示范单元169个;开展城市“大清洗”,完成脏乱污建筑立面清洗20余万㎡,编制《城市家具设置管理导则》,巡查整治各类标识标牌、设施杆、照明设施10.5万处,保洁维护2.2万处;常态化开展流动摊贩、工地围挡、渣土泥浆等问题整治,共立案派遣各类城市管理问题案件39.9万件,结案率99.98%,按时结案率99.94%。实施清洁城市“410行动”打造城市精细化管理创新典范的做法得到胡伟、柯吉欣两位副省长批示肯定。

  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柯桥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省级综合试点,开展基层执法中队规范化建设,成功创建浙江省“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3个。

  1.组织开展第二期全市赋权乡镇街道执法队队长“岗位武、能力大提升”技能比拼活动,全市30位乡镇街道执法队长参加比武,省指导办执法平台处副处长刘才莅临指导。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司法局、市综合执法局负责人以评审身份参加活动。市本级8支专业执法队负责人、各区、县(市)综合执法办分管领导和其余51个赋权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参加观摩。

  2.召开全市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暨改革综合评价指数部署调研座谈会,市局直属5个队领导和各区、县(市)执法局分管负责人参会,会议传达省办以增值化改革理念提升行政执法质效会议精神,通报综合评价指标考核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3.提升改革综合评价指标,全面推进年终考核冲刺攻坚。一是对接省指导办,了解第四季度三个“一号工程”和“十项重大工程”季度晾晒指标的调整优化后情况。二是指导各区、县(市)指导办提升各自薄弱环节,赴越城讲授“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业务培训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课程。三是积极推进“综合查一次”指标,督促处理市民宗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规局等临期未检查的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四是提前谋划准备省对市四季度综合评价和年度争先创优指标材料。五是抓好第三批重大应用贯通,截至目前,“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乡镇100%全覆盖,事件办结率98.24%。

  全力推进垃圾分类,持续实施“越分越美”工程,推行行业垃圾分类规范标准化、检查常态化、奖惩透明化,打造绍兴“定时定点”2.0版,建成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300个,住建部考评全国排名明显进位。

  强化亚运保障,优化提升亚运比赛场馆及通勤线路综合环境水平,深入开展城市管理系列“关键小事”,开展大清扫、大整治、大清理、大清洗行动。

  继续重点区域巡查,由市执法局领导带队,开展第三轮专项巡查;截止目前,三轮专项巡查发现并交办问题共829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第四轮专项巡查发现并交办问题239处南宫28,已整改234处,整改率98%。深化无人机联合巡查,截止目前,八轮巡查发现并汇总问题共508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组织专项交办,8月22日,罗市长牵头召开“迎亚运”环境整治推进会,召集越城区、柯桥区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参加,要求下阶段要突出对亚运场馆、火炬传递线路、主要通勤路线等核心区域的环境整治、重点开展对易反弹环境问题的整治攻坚,并就新一轮巡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了再部署。推进专项工作落实,持续推进主要街区、城市道路、交通站场、旅游景点、大型河湖等十大“清洁城市单元”创建,目前已完成158个创建任务,占计划总数的93%,其中与亚运密切相关的已全部完成。提档升级全市范围内7条快速路,15个主要路段、节点;完成城市入城口、广场公园等35个重要门户节点的花境、小品布置。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实施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示范试点三年行动;完成市残联换届,举办市第四届残运会,推进诸暨市孤独症关爱省级试点;实施残疾人就业创业促进年活动,全年培训2000人,新增就业1000人,全市残疾人就业率76%以上。

  9月18日诸暨市府办印发《诸暨市率先推进“孤独症人士全生命周期关爱支持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

  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今年我市10个社区申报开展创建,9月下旬市残联与建设、民政和综合执法联合组成审核评估组开展审核评估,整体情况良好,目前正开进行查漏补缺,迎接11月起省里对各地的考核评估。加强指导,柯桥区点、线、面推动推动“全链条”无障碍环境建设省级先行区建设,在省政府残工委办公室《关于全省首批促进残疾人共同富裕先行先试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中获“四星+”最高评价。

  推进“三位一体”综合改革,开展省、市级农事服务中心和庄稼医院融合创建工作,争创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1个,打造省级五星级产业农合联1家。推进“绍兴城市礼品”供销体系建设,重塑品牌营销新模式,探索“绍兴城市礼品”核心产品,重点打造1—2个品牌示范店,持续打造“会稽山珍”、“鉴湖河鲜”农产品公共品牌。

  出台了《关于实施产业农合联服务提升行动计划(试行)的通知》文件,探索产业农合联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作等做法,给予产业农合联工作经费支持。开展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共创建省级农事服务中心2家,市级农事服务中心11家。上虞区社成功争创深化农村“三位一体”改革实施县,出台实施方案,建立改革领导小组;建成虞南农事服务中心;推进浙农服平台2.0建设;上虞大通现代化农事服务中心新建工程完成规划验收。五星级产业农合联已争创2家。“数字供销”项目“财务、资产、项目、人力”四大板块均已完成开发实施并顺利上线运行,“绍兴市数字庄稼医院”为农服务平台完成线上线下建设。

  因改造期间过渡用的临时市场无法落实场地,原计划上半年实施的大云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在完成方案设计后,现已暂停;

  10月中旬启动的东街市场改造提升项目,因施工图图审经过2个多月才通过,且原来承租用于周转过渡的临时市场场地因业主单位项目开发不再续租,致计划变化。考虑市场经营实际,场内装饰施工拟调整至2024年3月份开始,如以场内分片改造且市场不停业的方式进行,计划项目完工时间在2024年10月左右,目前施工招标文件已完成备案,且已公告。

  6月28日绍兴市人民政府印发《绍兴市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绍政发〔2023〕13号)。

  首创性推进“亚运绍兴气象预报数字化应用”建设,全力做好杭州亚运会、公祭大禹陵等重大赛事、活动气象服务保障。积极探索“临灾预警”叫应机制,全力做好低温雨雪冰冻、强对流、台风等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服务,发布气象预警957条。

  扎实推进“4151”计划,开展制造业大平台能级提升行动,着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和产业链现代化,全力夺取“浙江制造天工鼎”南宫28

  深化“10+2”产业集群培育,建立“链长+链主”的集群发展联系机制,完善重点产业政策,提升产业链竞争力。

  争创省“415X”产业集群核心区和协同区、省未来产业先导区,力争4个以上集群列入核心区,进入全省第一梯队。

  越城区集成电路、柯桥区现代纺织、上虞区精细化工、滨海新区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列入省级特色产业集群核心区并编制集群发展行动方案。

  绍兴现代纺织集群正在积极争取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杭州湾上虞经开区化工园区积极争取国家级新型工业化示范基地。

  袜业产业大脑2023年7月整体上线,包含产业生态、新智造应用、共性技术、政府服务四大模块,用于服务袜业行业产业链需求,已上线个应用场景,截止目前服务企业2449家,114万次用户访问量;智能厨电产业大脑一期建设完成,于12月通过终验。主要功能集中在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上,上线了N+X功能模块,目前助力7家中小企业完成数字化改造。

  制定实施《绍兴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6)》,推动集成电路产业链全域协同发展,力争全年全市集成电路产业链产值规模突破650亿元。

  《绍兴市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规划(2023-2026)》已于2023年7月印发。1-12月,全市集成电路产业链实现产值652.2亿元,同比增长22%。

  启动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创建,推进传统企业数字化改造,全域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学样仿样”。

  1.国家级智能制造先行区申报方案已通过专家评审。2.正在组织企业填报评估系统,结果未公布。

  深入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深化工业全域治理,全域推广“一码管地”平台,整治工业用地1.5万亩,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亩均税收分别增长6.5%和10%以上。

  1-12月规上工业亩均增加值23.3万元/亩,规上亩均税收增速31.6%,整治工业用地1.5万亩。已完成年度目标。

  聚焦培育一流企业,分行业完善企业培育机制,加快培育国家产业链领航企业、省级雄鹰企业。新增规上工业企业500家、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0家、“小巨人”企业10家。

  1.获评省级雄鹰企业9家,全省第3;省级“隐形冠军”已公示7家链主”企业申报,申报数量全省领先。

  2.新增规上工业企业498家(因统计因素,12月份升规工作取消,年初目标任务更改为408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6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6家。

  推进海外引才工作,做好国家启明计划、省企业创新人才引进等工作,力争国家、省级人才计划入选数量走在全省前列。

  推进海外引才工作,做好国家QM计划和省企业创新人才引进工作,启明申报数和入选数列全省第一,全国前列。博士后专项入选数列全省第一。

  开展“爱企行动”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尊企爱企帮企护企的浓厚氛围,激发和弘扬企业家精神,助力打造先进制造业强市。

  5月27日上午,高规格举行“爱企行动”系列活动启动仪式,浙江日报头版、潮新闻、浙江卫视等多家媒体开展报道,“越牛新闻”直播播放量达15.3万次。持续推进“7大爱企行动”系列活动,建立活动报送亮晒机制、“大中小”问题分类办理机制,1-12月,共举办重点企业“圆桌会”7场、政企亲清“会客厅”3场、集群培育“群英会”4场,越商成长“训练营”7个,累计开展“爱企行动”系列活动近70场次,解决企业诉求3403件,办结3389件,办结率99.6%。

  牵头制定《关于促进黄酒产业发展振兴的实施意见》9月6日以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制定《绍兴市黄酒产业发展振兴近期可突破的重点工作清单》,明确各市级相关部门(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目标和时限要求,压茬推进落实落细。

  按照“一核六心多节点”布局要求,健全全市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化功能节点、重点片区规划研究,有序开展城市设计、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制定完善《绍兴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2023年同步编制推进上虞未来城等7个片区的控规和城市设计,完成42个控规的编制和报批工作。

  加快建设高水平网络大城市,推进56个重点片区建设,打造“链接核心、辐射区域”的网络大城市次级中心。坚持统筹规划、示范引领,精心打造一批未来社区、城乡风貌样板区,努力形成具有绍兴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

  1.对各区、县(市)开展月度评价及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考核,并根据考核评价结果进行工作通报。2.赴深圳市南宫28、广州市考察学习重点片区建设总设计师制。

  对标“一线城市”标准推进镜湖新区建设,启动镜湖梅山东片区开发,高标准打造“城市公共客厅”,启动高铁站前医院综合体、电力调度大楼、植物园等项目建设。

  高铁站前医院综合体:跟进温州眼视光医院审批进度;组建项目建设联络小组与三家医院对接前期设计方案;筹备与3家医院的签约工作;研究土地出让等前期工作。

  电力调度大楼:完善电力调度大楼项目迁建方案,已完成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完成精装修、场外景观、幕墙、泛光照明专项方案设计。

  加快镜湖新区产城融合,基本建成国际金融活力城,稳妥推进相关社会项目后续处置工作,加快镜湖新区核心崛起、人气集聚。

  推进国际金融活力城建设,跟进古城功能疏解金融机构征收置换工作,对接金融机构跟进征收置换进度;成功举办2023中国金融科技大会绍兴峰会暨2023全球金融科技创业大赛绍兴赛区决赛。

  精心修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高标准推进古城格局、风貌肌理、文物非遗等保护修复。制定出台古城文商旅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意见。大力弘扬台门文化,实施一批具有绍兴地方特色的台门保护修复项目。

  推进亚运城市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完成24个亚运城市基础设施提升项目。以亚运通勤线路为重点,常态化开展路域环境、路况水平和路面质量整治提升。做好杭州亚运会赛事期间交通运输保障工作。

  完成杭州亚运会“三化一平”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及时完成档案移交工作。完成交通保障各项任务,及时上报赛后工作总结,10月底前已完成档案移交。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完成省下达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任务,分类分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稳妥推进耕地功能恢复。

  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印发贯彻落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 打造最严格的耕地保护体制机制创新省二十条措施》任务清单,明确职责,逐条落实。进一步完善田长制,制定《绍兴市田长制办公室工作制度》《绍兴市田长制会议制度》《绍兴市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闭环处置指导意见》等配套制度,通过“人防”加“技防”,卫片加巡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统筹推进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2023年全市共立项建设类项目47个、预计可形成集中连片耕地6.23万亩,已上报认定类项目15个、集中连片耕地面积2.3万亩,按部、省要求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化”核实处置工作,稳妥有序推进耕地功能恢复。分类分步依法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出2020年7月3日以来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非住宅类问题61宗,已经整治到位52宗,整改率85.2%,达到年初省自然资源厅考核目标。

  完善土地综合整治规划,制定《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试行)》《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方案》,推进跨乡镇开展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印发《绍兴市高质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五年(2023-2027年)工作方案及2023年度工作方案。截止11月底,完成投资额227.5亿元,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面积3.15万亩,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面积3.18万亩,垦造耕地面积0.15万亩,建设用地复垦面积0.1万亩,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盘活面积0.24万亩。完成9个项目验收工作,4个跨乡镇试点项目年度子项目均已开工,新谋划的35个单乡镇项目和6个跨乡镇项目实施方案均已提交省自然资源厅。

  深化推行林长制,编制《绍兴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完成省下达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国土绿化造林任务,创建省级森林城镇2个以上、“一村万树”示范村20个以上。

  1.深化林长制改革,完成国土绿化、森林资源、湿地生态和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林草灾害防控等各项年度任务,完成国家造林面积0.91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面积11.7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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